氧化鋁拋光磨料堆積密度儀密度計
參考標準:
ISO9136:1989《粗磨粒 堆積密度的測定》和行業標準JB/T7984.2-1999《普通磨料 粗磨粒堆積密度的測定》的相關技術要求研制生產的專用檢測儀器,
用 途:
氧化鋁拋光磨料堆積密度儀密度計適用于檢測制造固結磨具和涂附磨具的粗顆粒普通磨料的堆積密度,也適用于檢測其他顆粒狀材料的堆積密度。其檢測方法與結果和國際上通用的檢測方法具有*的通用性。
1工作原理
將待測的磨料裝入漏斗,打開排放閥,磨料順著漏斗的下端口自然下落并流入到測量筒中,將落入到測量筒中的磨料刮平,在天平上稱取刮平后測量筒中的磨料質量,再除以測量筒的容積,就可以測出待測磨料的堆積密度。
2.主要技術參數:
2.1.測量誤差:≤±0.02g/cm3。
2.2.測量筒容積:200±0.5cm3。
2.3.外形尺寸:230mm(長)×250mm(寬)×425mm(高)。
3.安 裝:
3.1.儀器應安裝在穩固的工作臺面上。
3.2.調整底盤上的三個水平調整螺絲,使底盤處于水平狀態。
3.3.調整高度調整螺絲,使漏斗下端面與測量筒上端面的距離保持在規定的范圍(76±1mm)之內。
3.4.調整高度調整螺絲,改變漏斗方向,使漏斗的中心線與測量筒的中心線重合。
3.5.儀器安裝完成后應避免劇烈振動。
4.測量筒的標定:
4.1.稱量干燥的測量筒和一塊平板玻璃(刮板)的總質量。
4.2.將蒸餾水注滿測量筒,用刮板仔細地刮去測量筒頂部的蒸餾水,使刮板緊貼測量筒的頂部。當玻璃刮板到位后,揩干多余的蒸餾水,稱其總質量。
4.3.按下式計算測量筒的容積:
V = M0 / PH2O
式中:V --------測量筒的容積,單位:cm3;M0 ----------蒸餾水的質量,單位:g;
PH2O--------蒸餾水在某溫度范圍內的密度,單位:g/cm3。
4.4.出廠時測量筒的容積已進行過標定
4.5.測量筒容積的標定周期不應超過一年。
5.測量方法:
5.1.試樣的制備:將待測試樣置于烘箱中,于1100C的溫度下干燥1小時,測量前冷卻至室溫。
5.2.用一個250mL的燒杯裝滿待測磨料。關閉漏斗的排放口并將測量筒置于其出口中心。將磨料倒入漏斗,打開漏斗的排放閥使磨料自由地下落,直到全部流完,此過程應避免振動。
5.3.用一直尺刮去測量筒上多余的磨料,刮料時直尺與測量桶上口平面約成450角,相互垂直刮四次。這一過程應防止壓實測量筒中的磨料,避免振顫。然后稱量測量桶中磨料的質量。
5.4.按下式計算堆積密度: Pap=m1/V
式中:Pap -------待測試樣的堆積密度,單位:g/cm3;
m1--------測量筒中磨料的質量,單位:g;
V---------測量筒的容積,單位:cm3。
5.5.一個試樣應重復測量三次,取三次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被測試樣的堆積密度值。
5.6.同一操作者用同一臺儀器重復測定的結果,其誤差不得超過±0.02g/cm3。